Wednesday, June 10, 2009

簽約

五月29號學校端午節放假
但是因為 Hannah 請我幫忙她與新房東交涉簽約的事宜,
所以我還是早早到學校了。

Hannah 之前的房間是另一個美國人J租的公寓再分租給她的,
是一間和室,大概一個月四千元,不包含水電。
但是和其他兩個人 share 客廳、廚房和浴室,
而且空間都還寬裕所以是還不錯的住所,而且走到學校只要三分鐘。
只是近來 J 和房東似乎有合約上的爭執,
J 居然要 hannah 和另外一個分租人一起分擔風險,
也就是說,如果爭論後的結果房東決定不把保證金退還給 J
Hannah 和另一個分租人也無法拿回他們給 J 的保證金。

我個人認為這基本上是不合法的,
因為 J 和房東簽的合約,
和後來他自己分租出去和 hannah 簽的合約是兩回事
不可以混為一談,畢竟分租本來就有必須承擔的風險
而這是其中之一。

所以 Hannah 四處為剩下的兩個月找新房間
(她下學期要轉去高雄中山大學學中文...
因為旁邊有海灘,sigh, 對啊人家有海灘我能說啥冏)
找了一個月終於找到,那天要簽約,於是我就去幫忙。

他們所簽的合約是政大住宿輔導組所擬的合約
比起一般外面簽的合約以房東的利益為導向
裡面的合約對學生的權益比較有利,
像是裡面就規定,凡是房屋內的物品有損毀,
房東必須負責修理或遞補更新...等等其他對學生十分有保障的條約。

新房東人還算不錯,
雖然一開始有虛張聲勢想要把價格挑漲五百,
但hannah和我一起用有點拙拙的中文說“不行,我們說好的”
所以後來還是以原本的價格成交(哈 we are a good team)
算是圓滿順利的成功完成這件事了:)

當天hannah的妹妹clare也在場,
也聊了不少。
簽完合約之後我們就去吃四川,
她還問我什麼是螞蟻上樹,害我愣了好一會才用很含糊的英文帶過。
三人高興的邊吃飯邊討論在美國東岸的cool place to go,
相約晚上去看音樂表演,
待下篇日誌在詳述....



: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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